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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職工社保都是單位直接繳納的,然后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個人繳納部分,所以許多人可能都不知道當地社保應該是幾號辦理的,那么如果員工在繳納社保日期之前離職了,那當月的社保該不該給員工繳納呢?由于各地方社保的繳費日期是不一樣的,有的地區20號發,有的可能需要25號繳納。下面我們以安徽阜陽的社保繳納為例,阜陽社保繳納時間是每月25號,那么阜陽員工如果在25號之前離職,單位可以不給繳納當月社保嗎?
我們都知道企業為員工按月繳納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如果企業不足額繳納或者根本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話,將會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但相關的勞動法并沒有規定,如果員工當月離職的話,公司可以不繳納社保。由于當月的工資還是由原單位發放的,所以在原單位領取了當月的工資報酬,也就應該繳納相應的社保。如果勞動者在25號之前離職,那么公司可以在當月繳納后停報該員工的社保,那么下個月開始就不用再繳納該員工的社保了,但在該員工在職期間,企業是需要足額繳納社保的。
在此也要注意,若所在單位未能按時足額的支付勞動報酬和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均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只要你跟單位簽訂的有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單位都要為你繳納五險,而且不能出現個人承擔企業繳納費用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更多資訊盡在匯思勞務派遣www.dingpiao-37.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