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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之一的養老能夠取出來嗎?對于很多朋友來說,尤其是年輕一代的朋友,對于養老保險有很多都是不太清楚的,由于養老保險是退休后才能享受的福利,所以一些朋友覺得,每月繳納太多的養老保險費用,想知道離職后能不能取出來使用?那么養老保險能提前取出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十六條中規定的內容,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錢是不能提前取出來的。而企業繳納的統籌賬戶中的錢又不屬于個人。按照規定,累計繳滿十五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職工退休后則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在退休前未能繳滿十五年的養老保險,那么也只能夠等退休后提交申請,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錢取出來。所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錢是可以取出來的,不過必須要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才可以辦理提取業務,不能提前提取款項。如果急需用錢而想提前把養老保險錢款提取出來,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累計繳納法定退休年齡十五年的基礎上,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