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播報
首先,合同制和派遣制員工有什么區別?
以銀行為例,銀行系統一般存在兩種用工制度:一類是勞務派遣制,一類是勞動合同制。這兩類分屬于不同的用工方式,在工資待遇及福利方面會存在一些差異。
勞務派遣制員工:勞務派遣制用工方式與合同制用工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在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的一種用工方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最大的特點在于出現第三方。準確來說,使用公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勞動者再和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的薪酬、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培訓等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
勞動合同制員工:是和銀行直接建立勞動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就是大家平時所說的正式工,大家比較有疑問的“定向招聘”也屬于正式工,因為定向招聘的公告里明確說了是“錄用后直接與銀行簽訂勞動合同”
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勞動合同簽署方的不同。只要是直接與銀行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是銀行編制內的正式工,待遇也不會相差太遠。
而勞務派遣制員工,雖然沒有與銀行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作為銀行的工作人員,仍然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而且可以通過績效考核和考試等渠道轉為正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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