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專題
保障范圍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ニ)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害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く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四)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死亡;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八)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傷害;
(九)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仿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十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場所,非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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