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相關
除了(一)中的五類情況,以下五種用工方式不繳納社保也合規定:
六、聘用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
《勞動法》規定:只有符合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與一定年齡的勞動者才能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不是由合同名稱和內容來確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質來確定。也就是說,只要勞動者年滿16周歲且沒有到退休年齡,而且與第三方不存在“歸屬關系”,雙方就應該而且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即使沒簽,勞動者也受到《勞動法》保護。
七、靈活就業人員
非獨立勞務的兼職人員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
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公司無關,因此無需繳納社保。
八、非獨立勞務的兼職人員非獨立勞務的兼職人員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
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公司無關,因此無需繳納社保。
九、協保人員
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簡稱協保人員,指與原所在單位、再就業服務中心簽訂保留社會關系的三方協議的下崗職工。
新單位招聘協保人員時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十、聘用勞務派遣人員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若勞務派遣協議中規定,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和工資發放比照自有員工處理,社保和公積金繳納由勞務派遣員工相應費用,不論在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中均認定為工資薪金項目。
派遣人員已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社保,企業可以不用為這部分人員繳納。